关于印发《2019年宿迁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4-15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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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统发〔2019〕32号
各县(区)统计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市洋河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局各部门:
现将《2019年宿迁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迁市统计局
2019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宿迁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计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江苏省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宿迁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规定要求,制定本检查计划。
一、“双随机”检查内容
(一)党委、政府统计领导责任落实情况;
(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及执行情况;
(三)乡镇、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四)“四经普”及联网直报单位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二、“双随机”检查地区
根据随机原则,抽取2019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地区。
(一)市局“双随机”检查地区
沭阳县:桑墟镇、扎下镇、沭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洋河新区:洋河镇
(二)县(区)局“双随机”检查地区
沭阳县:颜集镇、青伊湖镇、贤官镇、钱集镇、沭城街道
泗阳县:新袁镇、李口镇、裴圩镇
泗洪县:临淮镇、朱湖镇、太平镇、石集乡、陈圩乡
宿豫区:来龙镇、关庙镇
宿城区:耿车镇、埠子镇、项里街道
三、“双随机”检查人员
市局成立2019年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各县(区)统计局长、各功能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和市局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市县(区)持有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人员。市局及宿城区“双随机”检查工作由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双随机”检查工作由各县区统计局组织实施,检查结果报市局政策法规处备案。
四、“双随机”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从4月份开始到8月底结束。
五、相关要求
(一)积极配合。被检查地区要提前做好准备并认真配合,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应对,不得拒绝、阻碍检查。被检查地区统计局要积极做好协助配合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二)公正执法。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宿迁市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守秘密,决不弄虚作假、徇私枉法。
(三)廉洁自律。检查组成员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不得参加任何单位、个人组织的宴请、娱乐及其它可能影响“双随机”检查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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