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统计法治专题学习培训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06-12 - 来源:
- 访问量:1
各县(区)统计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局各部门:
现将《2020年统计法治专题学习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落实统计督察整改方案专题学习培训计划
根据《江苏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第6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苏统〔2020〕29号)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切实解决部分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文件和统计法律法规深度不够,对《意见》《办法》不了解、不熟悉,对《办法》中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处罚标准不熟悉等问题,确保广大干部职工都能够熟知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重点内容,不断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进一步推进我市统计事业改革发展。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专题学习培训计划,具体如下:
一、专题学习培训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
2.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文件精神;
3.《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
二、专题学习培训对象及时间规定
培训对象:全市所有政府统计工作人员。
培训时间:2020年7月10日前培训结束。
三、专题学习培训方式
1.集中培训。市县(区)配合,分县区对全市政府统计人员开展学习培训。具体组织安排见附件。
2.专业培训。市县(区)各专业通过业务培训等形式开展学习教育。
3.自主学习。通过发放学习资料,引导自主学习。
四、相关规定要求
学习培训由市、县(区)局协同组织安排,培训课件由市局执法监督处负责,参训人员、培训场地、经费等由各县(区)局负责。各县(区)统计局要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人员组织,确保全员参训,不留死角。
附件:市县(区)政府统计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安排
附件:
市县(区)政府统计人员集中学习培训安排
培训对象 |
培训时间 |
培训人数 |
培训地点 |
市局全体人员 |
6月中下旬 |
50人左右 |
市局11楼会议室 |
沭阳县统计局、开发区、 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统计人员 |
7月初 |
100人左右 |
待 定 |
泗阳县统计局、开发区、 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统计人员 |
6月中下旬 |
80人左右 |
待 定 |
泗洪县统计局、开发区、 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统计人员 |
6月中下旬 |
80人左右 |
待 定 |
宿豫区统计局、开发区、 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统计人员 |
6月中下旬 |
80人左右 |
待 定 |
宿城区统计局、开发区、 县直部门及乡镇(街道)统计人员 |
6月中下旬 |
80人左右 |
待 定 |
市直部门统计工作人员 |
7月初 |
40人左右 |
市局11楼会议室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工作人员(含所辖乡镇街道统计人员) |
7月初 |
30人左右 |
市局11楼会议室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