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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

  • 发布日期: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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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墟镇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宿迁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江苏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宿办发【202042号)和《宿迁市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计划》规定要求,决定近期对贵镇统计工作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回头看”内容

(一)乡镇统计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联网直报企业统计数据整改落实情况;

(三)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情况。

二、检查方式

1、通报统计执法“回头看”抽查计划方案及相关要求;

2、查看乡镇统计站建设及统计资料保存情况;

3、对上年“双随机”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联网直报企业进行统计数据质量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0820

四、检查组成员

组长:丁必军

成员:李光义、陈静、殷德树、姜海蓉

五、检查要求

1、请镇党委、政府做好组织配合工作,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统计和会计人员做好准备。

2、依据统计法律法规,对拒绝接受检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姜海蓉

  话:84368236

附件:
1
、统计执法“回头看”抽查单位名单

2、被抽查单位需提前准备的相关资料及物品

 

附件1

统计执法“回头看”抽查单位名单

工业企业:

沭阳县桑墟新欣木业制品厂

沭阳县中建木业制品厂

沭阳县志强木业制品厂

沭阳县宏新木业制品厂

沭阳县桑墟明盛木业制品厂

批零贸易企业:

沭阳桑墟加油站

 

附件2

被抽查企业需提前准备的相关资料及物品

1)法人单位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改名企业还需提供相关工商登记资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授权委托,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统计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4)工业企业:2019年年报财务状况(B103-1)统计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总分类账、科目余额表);20206月财务状况(B203) 统计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总分类账、科目余额表)。

5)批零贸易企业:2019年年报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 统计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总分类账、科目余额表);20206月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 统计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财务总分类账、科目余额表)。

6)其他证明2019年、20201-6月统计报表数据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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