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报告
- 发布日期:
2020-12-1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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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九纪检监察组: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第6统计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宿迁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江苏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积极履行执法监督检查职能,认真实施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实地核查,不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年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积极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及时修正错误和异常数据
4月份,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出台《宿迁市统计局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宿统发〔2020〕15号),全市统计系统围绕省局反馈企业依据2020年统计定报制度据实填报2020年1-3月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核查内容,对88家在库企业进行核实检查,重点强化对错误数据和异常数据的检查,核查发现:不存在干扰和代填代报,48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42家企业核查数据一致,有6家企业受上报时差影响统计上报数与核实数不一致,1家企业统计上报数与核实数一致。12家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11家企业核查数据一致,只有1家企业因四舍五入造成统计上报数与核实数相差1千元。28家限上贸易企业中18家企业核查数据一致,有10家企业因上报时差统计上报数与核实数有点差距。对全部业务专业所有单位、企业的2020年1-3月定报统计指标数据质量情况进行核查整改,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落实整改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7月份,根据《宿迁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江苏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出台《宿迁市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开展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8月底各地完成自查自纠并上报情况报告,全市联网直报企业3928家,累计发现问题565个,其中代填代报行为22家,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1家,数据质量问题542个,其中:工业222个、投资106个、贸易24个、服务业190个,其中瞒报占41%,虚报占59%。截止目前,565个问题都得到整改落实。
三、积极开展执法检查、认真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9-10月份,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宿迁市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工作计划》《宿迁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9月中旬对在2019年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中被行政约谈和责令整改的2个乡镇、一个国家级开发区及20家联网直报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回头看”,切实巩固“双随机”执法检查成果,强力推进统计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提高。9月下旬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16家企业实施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着力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10月份,对宿豫区、经济开发区和湖滨新区6个乡镇暨68家联网直报单位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全市对17家乡镇、178家联网直报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实地核查,共纠正112家联网直报单位轻微统计违法行为现场批评整改23家联网直报单位,对2个乡镇主要领导实施统计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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