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21年度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情况汇报
- 发布日期:
2021-06-11 - 来源:
- 访问量: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夯实统计机构的主体责任,省统计局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执法字〔2021〕10号)有关要求,出台《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一批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苏统字〔2021〕13号),我局高度重视,市县区联动,认真完成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各项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领导
1.思想上高度重视。我局在收到省局文件的第一时间召开处室负责人和县区局长会议,学习文件精神,布置安排省工作开展。后宁局长强调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是国家、省局统一安排的工作,是当前非常重要的统计工作,意义重大,全市上下必须切实提高认识,迅速出台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进度安排,认真推进落实,保质保量完成省局规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2.市县区联动。按照省局和后局长要求,我局迅速出台《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宿统字〔2021〕19号)对全市的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和检查要求,要求各县区明确本次执法检查对象名单,统筹安排上门执法时间,统一印发执法检查通知书、执法笔录等相关表格,规范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严格按照既定的执法检查方案和执法检查规范、纪律要求,迅速对自己职责内的企业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市局各专业和执法监督处统筹执法力量和专业力量形成合力,协调配合,检查指导,宿城区、宿豫区统计执法力量不足,市局抽调执法力量协助检查,确保全市按时完成“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3.切实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我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规范要求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切实做到七个严格,即:严格遵循问题导向,聚焦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法现象有效治理;严格按照“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单、检查报告期、重点检查指标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各专业指标解释对相关指标进行执法检查;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开展执法检查;严格依纪依法依规对检查查实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处理;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遵守有关检查工作纪律。确保检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
二、检查具体情况
本次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省局累计抽查我市108家四上企业,其中规上工业企业41家、固定资产投资50家、批发零售业6家、住宿餐饮业6家、服务业5家。检查的指标分别是:工业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本年完成投、限上批发零售业商品销售额、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从沭阳县检查上报的27家、宿城区检查上报的27家、宿豫区检查上报的15家、泗阳县检查上报的24家、泗洪县检查上报的15家企业情况来看,未发现指令报送统计资料、指令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情况,未发现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情况。但也发现有些企业填报数据不准确,有的是因为一套表系统上报时间为每月月初,企业财务报表和税务报表尚未完成,统计人员填报时只能依据收集到的初步资料进行预估,出现误差;有的是企业统计人员对数据口径理解不到位,对未开票或预售等情况把握不好,导致上报数据有些误差;有的是企业统计人员在上报统计报表时,粗心大意,将数字看错,导致实际数与上报数不完全一致;对于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各县区已经当场责令整改,企业也都表示会在四月份按照要求整改落实到位。所以,我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没有涉嫌违法线索、没有立案、没有案件处罚和移送。
5月18日-19日,我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县区集中开展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结果互审,互审前进行了业务培训,互审中也发现一些小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各县区回去后都按照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5月29日前,我市各县区提前完成省局统计依法管理系统平台录入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按照省局通知要求,组织县区于7月10日前完成《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联网直报录入工作。
2.针对本次省局抽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组织全部县区全面落实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
3.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市、县区2021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切实消除案件查处空白县区。
4.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深入企业宣讲等多种方式,继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企业统计人员对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不断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
宿迁市统计局
2021年6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