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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统计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 202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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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统计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2022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关键之年为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结合省、市普法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全市统计普法学习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简称《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简称《监督意见》)和省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策划制作主题鲜明、导向正确、生动有趣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法治宣传产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能力和水平,为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新时代春到上塘传奇、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二、普法学习宣传教育主要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

(二)《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

(三)《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四)《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江苏省党政领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规定》

三、重点工作安排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八五普法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的重学习读物,认真组织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抓好自学、专题辅导和集体交流研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上来,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深入学习宣传《监督意见》《实施意见》

学习贯彻《监督意见》《实施意见》今年统计工作的重要任务,必须按照要求深入学习贯彻,要把学习贯彻《监督意见》与统计普法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第一时间将学习贯彻要求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推动党委、政府传达学习培训。通过原文学习、解读培训、主题征文等形式,推进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全面理解、深刻领会《监督意见》《实施意见》重要意义落实要求。结合9.2012.412.8活动开展,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解读《监督意见》,提高统计监督社会认知度。

)推进党、政领导干部学法

推进市县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常委扩大会议、政府扩大会议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意见》。做好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学习培训师资和课件准备,推进进党校学习培训常态化、制度化。

)强化政府统计机构暨统计人员学法

落实统计机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局务会议学法、重大决策前先行学法和案件警示教育制度确保统计机构领导班子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实施意见》不少于4次、研究推进统计法治工作不少于4次。通过会前15分钟学法、周末课堂、知识竞赛、专题培训、警示教育形式,强化政府统计人员学习培训,确保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通过组织参加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网上知识竞赛和旁听庭审,强化党章《宪法》《民法典》等通用法律法规学习。      

)强化统计调查对象学法

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统计年定报会等载体,通过读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剖析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等强化统计调查对象学习宣传。汇编简要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结合全面推行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执法检查、普法六进等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提高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开展执法检查专题学习培训

联合省执法监督局、市司法局对全市执法检查人员开展通用法律知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技巧专题培训,持续提升我市统计执法检查水平和违法案件查处能力。

)强化以案释法警示教育

积极运用国家统计局通报的典型案例和省市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组织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加大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强化社会公众普法宣传。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时开展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运用策划制作主题鲜明、法律法规解读图片精美生动有趣群众喜闻乐见的动漫、微视频等统计法治宣传产品,积极组织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度,有领导分管,有职能处室,有专人负责、有经费保障,工作常抓常议,推动普法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二)创新宣传方式。开拓创新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巩固完善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统计普法阵地,努力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不断增强统计普法效果。

(三)强化检查考核。各地要及时上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信息,于125日前向市局执法监督处上报本年度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总结。市局将强化检查指导和督促考核,推动年度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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