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统发〔2019〕62号
市局各部门:
经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发挥服务业统计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监测作用,促进全市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服务业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提升产业质态、调优经济结构、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全市服务业保持较快发展态势,2013-2018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连续6年超过GDP增速,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逐年提升态势,2017年占比超过40%。2018年全市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43.7%,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42.6%,比2013年提高3.8个百分点,服务业在全市经济中处于重要地位。
服务业统计数据是开展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依据,在全面小康、高质量发展等监测方面得到广泛应用。但当前服务业统计面临涉及行业范围广、单位数量多、单位情况复杂、参与部门多等难题,存在统计基础不牢、统计范围覆盖不全、统计调查制度不完善、统计资料收集发布不规范等薄弱环节。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对于准确反映服务业发展规模、效益、地区分布和行业分布情况,科学制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提高服务业管理水平,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以国家统计局关于三次产业划分的规定为依据,围绕全市服务业发展重点工作,本着全面系统、突出重点的原则,整合统计和各有关部门服务业数据资源,建立涵盖服务业GDP核算、服务业项目投资统计、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部门服务业统计等项目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统筹做好各项指标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等工作。
(二)加强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建立完善服务业监测体系,明确统计和各有关部门服务业统计监测任务分工,规范服务业统计监测各项工作,统筹开展服务业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全行业统计,加强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和分析,推进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发布服务业统计监测报告和监测数据,提高服务业统计监测工作质量,真实准确及时反映全市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
(三)加强对重点领域单位跟踪调查。对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中“现代服务业十大领域”(现代物流业、现代金融业、科技服务业、现代商贸业、现代旅游业、健康养老业、房地产业、电子商务产业、文化产业、信息产业)和国家统计局“三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认真开展摸底排查,确定全市“现代服务业十大领域”和“三新”经济重点企业名单并开展调查,适时反映上述重点领域重点企业的发展情况。
(四)加强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建设。针对服务业单位变化快、单位类型复杂等特点,充分运用第四次经济普查资料,加快建立覆盖全部服务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信息的名录库,形成统一完整、不重不漏、及时更新的服务业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各类以服务业基本单位为对象的统计调查提供科学完备的调查单位库和抽样框。做好壮大在库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和培育上规上限企业情况监测,完善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名录库动态维护机制,以严格的标准做好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的新增、变更、退库等更新维护工作,确保调查单位库质量。
(五)加强服务业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常规服务业统计制度,在完成上级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市情需要适当扩大服务业单位统计调查范围、增加统计调查指标。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统筹专业、部门之间分工合作,尝试建立覆盖全部服务业行业门类的服务业调查体系。适时建立服务业单位监测预警制度,提高服务业统计调查时效性。
(六)加强部门服务业统计。以部门一套表制度为基础,加强与服务业统计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完善部门报表指标设置和平台系统功能,强化对部门报送数据的审核分析,及时收集整理部门数据,建立完善服务业统计数据交流共享机制。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帮助督促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上报统计报表,参与行业汇总数据的评估核实工作。
(七)提高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严格执行各项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督促服务业统计调查对象履行法定统计义务,按照要求报送统计数据。积极开展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理统计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加强对全市各地、各部门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大对调查数据的审核力度,确保源头数据准确可靠。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宿迁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相关成员任副组长,综合处、统计执法监督处、服务业处、贸外处、投资处、社科处、农调队、计算中心、普查中心等处室(队、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服务业统计工作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服务业处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服务业统计工作,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并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各相关部门要按领导小组要求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二)建立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统计业务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部署重点工作,会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分析交流服务业发展情况等。
(三)夯实基层服务业统计工作基础。强化督查指导,推进服务业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基础建设,规范服务业企业统计业务操作。建立服务业统计业务培训长效机制,组织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使基层服务业统计人员切实提高统计业务素质、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
附件:2019年宿迁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
2019年宿迁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宿迁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2019年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分工。市局服务业统计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全局服务业统计工作,统筹协调各项服务业统计重点工作开展,召开服务业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各处室(队、中心)要高度重视服务业统计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宿迁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的意见》精神,明确工作责任人,按照分工要求,认真开展服务业统计监测,按时报送材料数据。
二、严格统计标准。各处室(队、中心)要严格执行国家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服务业统计标准、指标、口径、范围、表式、计算方法、统计编码开展调查,规范开展服务业单位认定、单位申报、单位调查、数据测算等各项工作。
三、保证数据质量。各处室(队、中心)要推进服务业统计基础建设,规范本专业服务业统计业务操作规程,完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指标数据的审核和分析研究,确保服务业统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