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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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开展宿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40X/2023-00078 分类 规划计划   统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3-05-10
文号 宿统发〔2023〕13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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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2023年

关于开展宿迁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局各部门:

为检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积累普查组织实施工作经验,经研究,选取宿城区耿车镇作为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地区,决定于5—6月开展综合试点工作,其他县区(功能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开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的

通过模拟普查全流程,重点检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表式、指标和组织方式等的科学性、可行性。结合本地实际,发掘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研究,完善工作方式方法,积累实践经验,为制定我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细则提供科学依据。

二、进度安排

(一)516日前成立试点工作机构,完成普查物资购置、普查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

(二)531日前完成单位清查和清查数据录入审核;

(三)620日前完成普查入户登记和数据处理;

(四)625日前上报试点工作总结和相关专题研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综合试点是保证普查方案设计科学可行的重要措施,本次综合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充分认识综合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抽调骨干力量,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统筹实施、组织有序、流程规范、扎实高效。

(二)深化探索研究。聚焦普查试点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积极开展探索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为重点,随时记录和研究普查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强化宣传发动。要认真做好试点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开展试点宣传动员工作,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及综合试点的意义和要求,积极引导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依法配合普查试点工作。

(四)加强业务指导。市、县两级普查相关工作人员要全面参与综合试点工作,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共同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归纳经验方法。

(五)认真梳理总结。要认真做好试点过程记录,重点做好问题的梳理研究和经验总结。要注重基层普查方法思路的收集整理,并在反复实践中积累普查工作经验,为正式普查提供有价值的经验借鉴和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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