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电话:84368226
综合协调管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统计信息网的管理维护和电子政务建设,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各项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工作;承办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协助地方管理县区统计局正、副局长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电话:84368236
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和规范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拟订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统计调查计划、统计制度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协调基层统计基础建设。
(三)综合统计处,电话:84368223
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承担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和社会发展评价监测统计方面的工作;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管理综合统计资料库;承担统计资料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工作。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县区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全市综合经济与资源环境核算;开展综合统计分析研究,提供统计信息。
(四)工业统计处,电话:84368224
组织实施工业生产、财务、经营状况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考核认定工业企业规模;组织实施主要耗能行业节能和重点耗能企业能源使用、节约以及资源循环利用状况的统计监测;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目标考核;对相关统计资料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电话:84368225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资料;对相关统计资料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
(六)贸易外经统计处,电话:84368246
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等统计资料;对相关统计资料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
(七)社会科技与服务业统计处,电话:84368235
组织实施人口、劳动力、工资等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统计资料;组织实施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统计调查,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妇女儿童等统计资料;组织实施服务业和运输邮电业统计调查,对相关统计资料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