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中共宿迁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 2023-11-21
  • 来源:
  • 访问量: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317日至5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616日,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推进。局主要负责同志主动扛起政治责任,组织整改方案制定,认领重大问题整改,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带领分管处室(队、中心),对照反馈问题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督促工作落实,不折不扣抓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对巡察整改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整改工作。先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及4次局党组会,对整改工作中的重难点认真研究、逐项推动。排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计划表》,分解巡察整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层层分解任务,逐级压实责任,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聚焦书记点题事项,推动市域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简称GEP核算)体系建立、重点统计监测项目落实等事项整改,初步形成了《宿迁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初稿)》《宿迁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统计报表(初稿)》《宿迁市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方案(初稿)》;扎实开展“6+3+X”20条产业链和重点产业发展情况分析调研,组织撰写《产业链培育成效明显 企业效益仍需关注》等分析报告,及时反映主导产业、产业链发展情况。今年以来,全局共撰写信息501篇,分析专报72篇,获市领导批示16篇次;市两办采用86篇,省办采用2篇,国办采用1篇。

(三)持续推进,整改成效明显。对巡察反馈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逐条梳理剖析、逐一找准症结、逐项整改销号,以坚决态度、有力举措、严格要求,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制定《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统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围绕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3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制定58项具体整改措施,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截至916日,已整改完成13个,按序时推进12个;制定的58项措施已完成40项;总体整改完成率达52%,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显著。

(四)真督实查,推动长效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认真学习《宿迁市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暂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章制度,制定《宿迁市统计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办法(202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政策文件,修订完善《宿迁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宿迁市统计局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形成长效机制,用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四化同步集成改革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完成GEP核算技术采购招标工作进度。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先后发布《宿迁市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制度体系建设采购公告》《宿迁市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制度体系建设成交结果公告》。6月下旬,与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签订《宿迁市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制度体系建设技术服务采购合同》,联合中国科学院对以宿迁市为代表的平原农田生态系统进行细化研究。二是完成GEP核算相关数据的初步采集工作。召开GEP核算数据可获得性调研会议,研究GEP核算数据可获得性情况。围绕GEP核算基础数据采集,赴5家重点单位开展专项调研,逐一了解各部门数据情况。五一期间,针对旅游康养以及休闲游憩、噪声监测等方面开展问卷调查。94日,赴国家统计局专题报告GEP核算及农田生态系统试算工作开展情况。三是修订完善制度和核算报告的编制。已编制GEP核算目录清单、相关统计报表制度、实施方案、核算技术规范、2021年度全市GEP核算报告等初稿,正在进行修订完善。

2.关于统计监测服务中心工作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按季度开展“6+3+X”20条产业链和重点产业发展情况分析调研。将千亿级培育产业新能源和高端纺织作为调研重点。撰写了《产业链培育成效明显 企业效益仍需关注》监测报告和《工业生产企稳回升 下半年增势需稳定》等主导产业发展统计分析2篇。二是每月撰写产业发展信息。及时反映主导产业及产业链发展情况,截至8月底,已撰写《1-7月全市六大主导产业全面增长》《1-7月全市工业产业链产值同比增长11.3%》等主导产业和产业链信息12篇。三是丰富监测内容。在上半年和前三季度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中,增加人均GDP、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恩格尔系数等情况,加强对共同富裕有关内容的监测。四是开展企业科技监测工作。制定全市重点企业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抽取158个重点研究开发企业按季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统计监测,已完成1-5月、1-8月全市重点企业研发活动监测报告,分析企业创新发展情况,为全市创新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五是优化四化监测工作。向市各相关部门征求监测指标修改意见,配合四化办印发《关于开展2023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进程监测的通知》。今年以来,已开展3次监测,并撰写监测报告,对示范区建设进程进行全面分析。

3.关于统计监测目标设置缺乏科学性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目标设置。下发《关于征求优化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监测体系意见的通知》,请各相关部门对监测指标选取、工作流程、目标设置等方面提出完善意见,共收集到6个部门反馈的12条修改意见,对监测指标体系及时修订,更好地发挥体系的引领作用。二是认真梳理在库、新增及退库情况。2017-2023年在库企业、新增企业及退库企业进行梳理,对年度规模以上企业新增单位数提出新的目标设置建议。

4.关于统计分析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开展课题申报,提升研究质效。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统计课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推动局各专业围绕建议研究方向和社会热点,结合自身工作深入研究,积极申报课题,专业处室和县区现已上报课题共计10篇。课题申报和评选工作仍在有序推进,预计将于11月底完成。

5.关于对列统企业监管乏力问题的整改。

加大对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商品销售额等重点统计指标专项核查,组织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一是开展工业企业专项检查,强化数据审核。组织县区自查368家企业,市局抽取40家规上企业和15家规下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质量总体较好。每月开网期间,借助月度强审、明细表审核、平台标记等进行核查,对企业原始凭证、台账和报表进行逐一核实,确保工业生产数据真实可靠。二是加强投资项目现场核查力度。7月下旬,按照《江苏省投资领域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方案》要求,对宿豫区13个在库项目开展投资数据质量核查工作。三是开展服务业数据质量核查和业务指导工作。60家服务业单位开展数据质量现场核查,指导企业规范执行统计报表制度。在做好系统审核、模板审核等程序审核的基础上,开展企业数据趋势分析。同时,组织县区对46家企业开展实地调研核实和业务指导,对30家新入库企业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

6.关于“‘三新经济等领域存在数据漏统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多渠道开展信息摸排。加强电商企业排查,对各地电商产业园、特色电商基地等电商聚集区内各类电商销售企业开展摸排,筛选可以申报入库或培育后可入库的电商销售企业,及时引导企业入库列统。二是加强与商务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电商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共同监测和推进电商企业发展和入库纳统。三是加强企业业务指导。指导企业做好店铺运营信息、经营报表及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情况说明等工作,确保申报资料规范清晰准确。四是开展综合体摸底调研。联合县区对辖区内各综合体进行实地走访,详细了解综合体数据采集方式、经营状况等情况。采集综合体内经营商户信息,形成统计台账,对达限、预计达限单位强化跟踪指导。五是深入分析研究。认真梳理综合体内限上在库单位情况,深入分析综合体经营恢复情况、综合体内商户未纳统的原因和纳统的难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撰写《宿迁市城市商业综合体调研报告》获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浩批示,积极发挥统计监测与优质服务职能。

7.关于传统的列统领域存在数据漏统现象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贸易统计工作。制定《宿迁市贸易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对统计调查对象确认、数据采集及审核验收等进行明确规定。狠抓数据审核,运用联网直报平台查询模版,进行随报随审,关注重点指标,加强指标逻辑关系审核,从多个角度进行审核把关,提升数据质量。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下发《关于开展全市贸易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对限额以上单位和限下样本单位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通报各县区关注。二是加大规上服务业企业核查力度。截至8月末,全市新申报入库规上服务业企业33家,同比增加19家。对拟入库的33家企业,组织县区(开发区、园区)实地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确保企业数据准确、材料齐全、规范上报。全市规上服务业新申报入库企业审核通过率达100%三是加强商品房销售统计工作。6月份,赴宿城区多个房地产项目开展调研,围绕商品房销售面积数据及凭证资料等方面与企业进行深度交流。下半年,对销售面积较大的项目开展核查,重点核实商品房销售面积及相关凭证资料。四是加强部门联动。用好税务、工商、发改等部门数据信息。与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密切沟通,加强部门间的协作联动,强化对成长型企业的跟踪监测,一旦达标及时入统。

8.关于重点指标统计监测预警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扩展监测指标,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定期收集40多个部门近百余项指标数据,并撰写监测报告,分析重点指标变化和经济运行情况,及时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二是丰富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内容。月度增加12项列统指标和23项核算指标发展情况,季度增加16项列统指标和44项核算指标。在月度经济形势分析会上,通报月度经济运行和重点企业预报情况,点出经济发展亮点,分析存在隐患。三是召开部门联席会。召开上半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部门联席会议,交流研讨主要经济指标、核算指标及经济运行情况,更加准确全面判断全市经济走势。

9.关于现场核查、核实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投资统计现场核查力度。6月份,赴宿城区6个项目开展现场核查,检查相关资料及项目现场情况。8月份,赴宿城区4个新入库项目开展现场核查,检查相关资料及项目现场情况。二是提升工业新增企业填报准确性。今年以来,全市月度新增企业共33家,7-8月,对泗阳县和沭阳县共8家新增企业进行现场核查,了解企业经营情况、统计方法和数据来源,在保障数据质量的同时,进一步掌握企业生产运营和市场环境等情况。三是及时进行注销和停产申报。通过比对查询,截至8月底,全市共比对注销停产企业10家,目前都已完成注销或停产申报。

10.关于统计监测评价体系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农业统计改革创新。学习借鉴《家庭农场运营监测表》等先进经验,整合2022年试点工作经验,在征求省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宿城区统计局等意见建议后,修订完善了规模以上农业统计4张调查表。积极对接软件公司,完成调查表的网上加载工作,正在进行测试。后期将选取部分规模经营单位(户)试填报,2024年一季度形成统计调查制度。二是加强部门联动。与市商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商务统计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创新建立信息共享、监测预警、服务帮办、能力提升四项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实现市县两级统计和商务部门上下联动、横向协作、同向发力。三是开展重点贸易企业月度监测。按月完成企业监测工作,整理相关数据,及时与企业沟通了解最新经营情况,汇总计算全市限上社零额总体数据增速,分析重点企业对全市贸易经济的影响。开展贸易统计业务专题培训,重点解读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提升全市贸易统计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四是加强对新竣工项目入规上工业库情况摸排和重点企业专题调研。围绕2021年新竣工项目投资情况,与2022年工业数据进行比对,选取固定资产原值、利税总额、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数据进行梳理分析,反映新竣工项目投入产出质态。对全市产业链百强企业预期和订单情况开展调研,撰写了《重点企业生产总体向好 订单不足、利润下降需关注》,及时反映产业链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被市两办信息直报采用。

11.关于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统计诚信教育。6-7月,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诚信宣传教育,向联网直报企业宣传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弘扬依法诚信统计,提高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开展统计诚信承诺活动。组织开展诚信统计 党员先行诚信承诺活动,全局干部职工签署《政府统计人员诚信统计承诺书》,党员代表宣读承诺书,处室负责人向党组递交承诺书。三是积极培育认定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组织开展2023年度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深入企业宣传发动,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12.关于统计服务为民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民生开展专项调查。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中国公民科学素质统计调查和老年人体育锻炼情况专项调查。举办2023年度中国公民科学素质统计调查培训班,严格按调查制度要求、调查质量控制方案、调查执行手册开展调查,共调查300个样本,已全面完成。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60岁以上具备体育锻炼能力的老年人,调查了解老年人基本信息、锻炼情况、对公共体育场馆的评价等。向民政、教育、体育等部门实地了解全市老年人体育锻炼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取得的积极成效、面临的困难问题,撰写了《宿迁市老年人体育锻炼参与度较高 硬件设施不足问题需引起重视》报送市委市政府。二是加强统计数据发布。9月初,制定《宿迁市统计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加强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定期对外发布全市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指标含义。在上半年新闻发布通稿中,详细解读了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主要指标发展情况。在统计公众号上,定期刊载统计指标,细致阐述指标口径及统计标准。三是及时回复民众电话或网络咨询。积极参加“12345民声在线活动,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咨询和问题,将群众关注的平均工资数据及时发布在统计网站。

13.关于贯彻党组决议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决落实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和议事规则,将双随机执法检查、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纳入局党组会研究,发挥局党组管大局、议大事作用。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修订完善制度办法。818日,局党组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学习《宿迁市统计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暂行)》。9月份,修改完善《宿迁市统计局督查督办工作办法(试行)》,对党组会决策事项,制定任务分解表,督促责任处室及时报送事项进展情况,确保党组会议定事项落实到位。

14.关于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力度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822日,印发《市统计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管理的通知》,专题部署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强化对风险点的监督管理。二是开展常态化廉政教育。认真学习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下发的政德和纪法教育建议,在关键时间节点下发提醒函,确保廉政教育覆盖全体干部职工。充分利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发现问题抓早抓小。三是开展廉政提醒和谈心谈话。局主要负责人先后与局领导班子、处室负责人、新提拔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等工作;局分管负责人按一岗双责要求,与分管处室人员开展谈心谈话。

15.关于基础制度未得以严格执行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修订完善《宿迁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正在使用的固定资产定期进行盘点,备用和不能使用的由办公室统一回收保管和报废,确保账实相符。二是规范经费支出手续。电话费原则上从公用经费列支,保证规范操作。印刷费在采购审批表中注明用途,作为经费列支的依据。三是强化文件学习执行。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市财政局发布的《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宿迁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的通知》,并在局内网公开,确保严格执行。培训、会议等报销凭证均经财务人员、办公室主任、理财小组、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销。

16.关于党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对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严肃性进行再深化再认识。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实事求是分析原因,结合实际提出整改措施,达到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推进工作的预期目的。二是规范党务工作,提升党建水平。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聚焦基层基础,坚持重点发力,实现政治引领力、基层组织力、队伍战斗力、融合服务力、工作落实力五力提升,推进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优化党员活动日,已开展诚信统计 党员先行”“奋进统计新时代 汇聚青年力量等富有统计特色的主题党日活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开展奋发新时代 同心庆七一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听党课聚人心、看发展强信心、重承诺表决心等形式多样的党建活动。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安排3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级机关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和市级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提升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水平。三是打造统计品牌,深化融合发展。继续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建设,推动党建与统计业务的融合。立足统计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围绕服务决策、服务企业、服务民生工作目标,引导党员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

17.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突出学习重点,提升学习系统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龙头带动作用,推动政治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二是完善学习制度,提升学习规范性。在年初制定《2023年宿迁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基础上,每月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坚持集体学习和研讨相结合,及时跟进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三是丰富学习形式,提升学习实效性。七一前,党组书记、局长为全体人员讲《坚定理想信念 奋发实干作为 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统计高质量发展》专题党课。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班子成员聚焦高质量发展和统计工作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

18.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理顺岗位和人员关系。完成调查局两名处长转任至局机关任职、局机关干部平调交流、干部提拔晋升等工作,根据统计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工作岗位。二是完成学会换届工作。818日,召开宿迁市统计学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和第三届领导班子,选举产生会长1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1名、监事1名。完成学会换届备案和登记证书更换等所有换届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档案自查工作。对整改工作中涉及到的人事档案,进行逐一过堂,相关材料应补充尽补充,确保档案的一致性与延续性。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统计局党组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继续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履职能力。

一是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和根本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升统计工作服务效能,优化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进程监测、深化GEP核算试点及产业链发展监测等工作,不断提高统计监测分析质量,切实增强统计监测服务工作成效。

二是进一步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位,真抓实干推动整改,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巩固提升,杜绝反弹回潮,将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内容,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归档一个,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将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注重举一反三、延伸拓展,补齐短板、完善制度、管好长远。对整改过程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要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完善健全的制度,抓紧规范完善,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巩固整改成效的良好局面,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常态长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27-84368226;邮政信箱: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6号海关大厦东楼;电子邮箱:sqtjbgs@126.com

中共宿迁市统计局党组

                                   2023112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