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市上半年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仍有较大压力。 一、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概况 今年上半年,我市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71家,同比增加296家,增长33.8%;实现工业增加值49.5亿元, 同比增加14. 63亿元,增长25.5%;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为63.40万吨标准煤, 同比增加1.9万吨标准煤,上升3.1%;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为0.34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7%。若剔除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实行替代发电的影响,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为59.40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同期增加11.99万吨标准煤,上升25.3%;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为0.32吨标准煤, 同比下降12.1%。 二、工业企业能源消费的主要特点 1、能源消费增速低于工业生产增速,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上半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国电”,下同)生产保持快速增长,增速高达42.5%。综合能源消费量同比增长25.3%,比工业生产增速低17.2个百分点。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为0.32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2.1%,由此使规模以上工业减少能耗2.61万吨标准煤,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2、重点耗能企业生产快速增长,节能效果显著。全市19户重点耗能企业深入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加大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注重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和原材料消耗,有效降低了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了盈利水平,工业生产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上半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3.79亿元,同比增长28.0%;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0.60万吨标准煤,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耗的68.4%;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为1.20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3.04%,由此使重点企业少用能源6.08万吨标准煤,是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节约能源量的2.3倍。其中江苏和友集团通过对煤气炉设备和造气工段的改造,提高了产品产量,单位产品能耗比上年同期降低9.8%,少用能源0.72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节约能源总量的27.6%。重点耗能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比全市工业平均能耗水平高0.88吨标准煤,节能潜力仍然较大。 3、三大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比较大,应予以重点关注。上半年全市能源消费量比重较大的行业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综合能源消费量22.02万吨标准煤,占总消费量的27.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1.39万吨标准煤,占总消费量的19.2%;木材加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0.05万吨标准煤,占总消费量的16.9%。三大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全市的73.15%,是我市应重点关注的行业。 4、五大行业耗能下降,对全市节能贡献明显。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涉及30个行业,上半年有12个行业产值综合能耗率不同程度下降。按上年耗能水平和今年的生产实绩测算,节能量较大的五个行业是: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节能1.90万吨标准煤,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节能1.42万吨标准煤,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节能0.23万吨标准煤,饮料制造业节能0.22万吨标准煤,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节能0.14万吨标准煤,五大行业共节约能源3.89万吨标准煤,是全市节约总能量的1.5倍。 三、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宏观节能效应掩盖了超耗因素。我市工业产值综合能耗有所降低,主要是工业产值快速增长及部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耗降低的结果,大部分行业或企业的工业产值综合能耗不仅没有下降,甚至还有所上升。据统计,上半年全市仍有10行业产值综合能耗率持平,有7个行业产值综合能耗率上升,具体是: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上升24.8%,木材加工及木、竹、草制品业上升13.9%,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上升16.2%,橡胶制品业上升102.9%,金属制品业上升28.9%,专用设备制造业上升41.4%,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上升50.5%。 2、能源消费在行业间存在较大悬殊不平衡。我市能源消费主要集中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和木材加工业这三大重工业行业,上半年能耗占全市工业综合能耗的73.2%。而三大行业上半年实现工业产值62.58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3.7%,产值比重比能耗比重低39.5个百分点。其万元产值能耗为0.71吨标准煤,比全市万元产值能耗高0.39吨标准煤。而轻工业中的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饮料制造业、纺织业、医药制造业等能源消费量较小,上半年共消费12.07万吨标准煤,仅占全市工业综合能耗的20.3%;万元产值能耗为0.14吨标准煤,比全市平均水平低0.18吨标准煤。另外,从行业能源消费的品种看,重工行业消费能源以原煤为主,而轻工业以电力和热能为主,因此,重工行业是节能减排的重点。 3、地区间能源消费不平衡。从市直及三县三区的能源消费状况看,宿豫区综合能源消费量最大,达到15.81万吨标准煤,占全市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的26.6%。其次是沭阳县,综合能耗为13.9万吨标准煤,占全市的23.4%。市直、泗阳县、泗洪县、宿城区、市经济开发区的工业综合能耗分别为11.05万吨标准煤、7.67万吨标准煤、5.51万吨标准煤、3.40万吨标准煤和2.03万吨标准煤,分别占全市的18.6%、10.9%9.3%、5.7%和3.4%。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市直企业跃居榜首,达0.86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5.8%;其次是宿豫区为0.41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1.32%。宿城区、泗阳县和泗洪县分别为0.23吨标准煤、0.23吨标准煤和0.20吨标准煤,同比分别下降23.04%、7.54%和6.69%。沭阳县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为0.3吨标准煤,与同期持平。市经济开发区万元产值综合能耗为0.17吨标准煤,同比上升17.3%。 总体上看,全市大部分地区的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处逐步下降趋势,反映出政府抓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应当注意的是,随着招商引资中高耗能企业逐步增多,全市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防止节能形势出现反弹。 四、对节能降耗工作的建议 “十一五”期间,我市工业总能耗控制任务十分繁重,既要保持工业的稳定增长,又要将总能耗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因此一定要牢固树立节能降耗意识,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较好地完成目标控制任务。 一是要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管理,是降低工业能耗水平和万元GDP耗能水平的关键。要根据我市实际,排出重点耗能行业及高耗能企业,特别要对被列入考核的江苏澳特利化工有限公司、宿迁淮河水泥有限公司等19户重点耗能企业,明确提出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加强管理与指导。要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要重视推进高科技低能耗工业的发展。结构调整无疑是实现节能降耗的重要途径。由于不同工业行业之间耗能水平差异较大,要通过结构调整,大力推进高科技低能耗工业的发展,有效降低全市的能耗水平。 三是要加大对企业的生产技术改造。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对现有企业的生产技术改造,对落后的生产设备和产品要及时淘汰,力争从生产的各个环节入手,有效降低工业耗能总量和单位能耗水平。 四是要加大对节能工作的依法管理力度。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其次要贯彻落实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建立和完善节能管理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把节能减排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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