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关于印发《宿迁市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01431940X/2023-00169 分类 规划计划   统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3-09-08
文号 宿统发〔2023〕26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宿迁市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制度》的通知.doc
时效 2023年

关于印发《宿迁市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队、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统计资料报送和发布管理,确保统计资料上报、提供和发布的统一性、规范性。经研究,制定《宿迁市统计信息发布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宿迁市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制度

2、宿迁市统计局信息发布签批单

宿迁市统计局

20239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宿迁市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统计资料报送和发布管理,确保统计资料上报、提供和发布的统一性、规范性,更好地为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统计信息发布应坚持“谁出数、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为社会提供政府统计信息。

第三条 统计信息发布必须符合保密和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信息的资料不得发布。

第四条 明确信息发布和舆情管理工作的内设部门及职责权限。其中,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牵头信息发布职能,负责统计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审核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管理工作;各专业处室负责提供统计信息发布内容,协助做好舆情应对。

第二章 发布内容

第五条 统计信息发布内容包括经济和社会发展常规统计数据、普查数据、历史数据修订及制度方法调整等,发布内容为本地区统计信息。

第六条 经济和社会发展常规统计数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各专业常规统计调查制度规定,通过统计调查或国民经济核算定期生产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数据。在符合国家统计局相关专业审核规定及发布要求的前提下,常规统计数据中的主要指标对外发布。

第七条 普查数据。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完成后,相关统计数据应按照省统计局安排,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历史数据修订。在开展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后,按照省统计局安排,及时发布相关指标历史数据修订结果,同时做好修订背景和依据等说明。

第九条 制度方法调整。在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对统计信息发布产生影响时,应公开调整背景、依据和对数据的影响等信息。

第三章 发布要求

第十条 常规统计数据和信息的发布时间应符合省统计局相关专业处的规定要求,同时注重时效。

第十一条 明确统计信息发布审核三级联审制度。报送的统计信息要经过撰稿人、处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三级审核,对于信息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由处室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分管负责人负审核把关责任,局主要领导负最后总责任。

  第十二条 统计信息发布前要由撰稿人填写信息发布签批单主管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存档保存,重要的信息发布内容由主要领导签发。

第四章 发布渠道

第十三条 政府统计网站。常规统计数据以及重要统计信息应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提高统计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权威性。

第十四条 新闻发布。按需求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发布新闻通稿。

第十五条 微信等新媒体。有序开发微信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平台,持续提升用户获取数据的便捷性,拓展表现形式多样性,增强交流互动有效性,扩大新媒体传播影响力。

第十六条 统计出版物。应将统计年鉴和其他统计资料出版物作为统计数据发布的重要载体,不断提高编辑质量,强化统计出版物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全面性。

第五章 舆情管理

第十七条 加强舆情研判。信息发布后,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点,应提前做好注释说明和数据解读等工作,做好舆情应对预案。

第十八条 重视舆情监测。密切跟踪统计舆情变化,全面分析和评估舆情风险,将舆情动态及时报送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十九条 及时处置舆情。发生舆情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全局快速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舆情处置。

第二十条 舆情应对归口管理。由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负责,其他专业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回应或接受媒体采访。

第二十一条 加强与省统计局沟通,出现重大舆情应及时报告省统计局对应专业处室。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负责解释。

附件2:

宿迁市统计局信息发布签批单

                                         

                                         日期:        

信息类型:经济社会发展信息□    政务信息

发布渠道:

局内网:£ 局外网:  网上宿迁:  市委办: 政府办:其他报送渠道                      

省  局:工作动态信息 工作经验交流统计研究  统计文化 其他报送渠道                              

撰写               处室负责人:            分管领导:     

                        

审核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类)                      签发领导:

信息内容(字体统一用: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