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431940X/2024-00004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统计    公报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24-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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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统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自202311日至20231231。本报告通过宿迁市政府门户网网上宿迁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统计局网(http://tjj.suqian.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1号商务大楼9楼,邮编:223800,电话:0527-84368227,电子邮箱:sqt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宿迁市统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主动加大公开力度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员力量配置,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结合本局实际及各处室的具体职责,对政府信息梳理、制作及公开等工作环节进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和格式关,确保每一篇信息发布都符合规范要求,全力提升文稿质量和宣传效果。严格履行日常工作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运作良好。

(二)完善运行制度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长期公开,对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对动态性的工作即时公开。进一步强化自我监督机制,按照信息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原则加强信息建设和发布审核,要求专职人员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做好网上咨询回复及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回应社会热点,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根据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健全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程序,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强化基础建设2023年,我局强化统计网站和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网站安全程序漏洞排查,加强新媒体平台管理,提升用户体验,为统计信息公开提供坚实基础。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学习政务公开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强化全体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积极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理论基础,提升全局人员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水平,确保每位统计人员及时了解掌握相关要求,保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调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1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1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7

0

0

0

0

1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意识有提高空间。随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的不断提升,各处室主动公开的意识需要提高,政务公开创新方面还有待提升下一步将加强工作培训,严格相关信息文件审查,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提高全局人员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

网站常规管理仍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信息更新频率方面还待进一步提高,主要包括政策创新解读形式方面尚有不足,未及时采用视频、动画等多元化解读方式。在更新频率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栏目更新频率不高。一步将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压实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不同类型信息公开栏目的信息更新频率要求,定期排查信息公开栏目,确保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宿迁市统计局2023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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