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处室(队、中心):
现将《宿迁市统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宿迁市统计局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统计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市统计局遵循公开、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增强解读回应效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助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加强统计数据发布回应社会关切
(一)加大数据发布解读力度。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积极拓展统计信息发布内容,聚焦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定期发布统计公报及月报相关数据,注重运用图标图解进行解读,提升报告的有效性、通俗性和可读性。加大网络新媒体利用力度,利用“宿迁统计”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相关数据内容,扩大传播力。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配合重要统计数据发布,认真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正面引导舆论。加强与宣传、网信等新闻主管部门及主流媒体的联络协作,在经济形势舆论引导和宣传上联合发力。
二、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公开
(三)推进统计执法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进一步做好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工作,及时通报典型违法案件。
(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进一步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按照制度要求和工作需要,主动发布抽查事项清单,审慎稳妥公布抽查结果。及时公开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信息。不断加强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工作,及时向“信用江苏”网站平台推送统计严重失信企业有关信息。
三、深化统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推进统计标准和统计调查制度公开。积极落实《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公开实施方案》,通过官方网站、网络新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统计标准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公开工作。
(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要求及时公开统计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
(七)优化门户网站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不断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主动服务社会公众。完善公开目录,及时维护更新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人事信息、财务信息等相关内容,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和时效。严格按照信息保密审查要求,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
(八)推进新媒体平台健康有序发展。建立健全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做好平台建设、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机制
(九)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调整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栏目内容,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十)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流程,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查,做到及时接收、依规办理、规范答复,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十一)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分管负责人、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通报工作中存在不足和问题,强化工作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