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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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内设机构
索引号 01431940X/2019-00209 分类 内设机构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日期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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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各项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工作;承办统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协助地方管理县(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的有关工作;协助开展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市统计干部教育培训和机关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二)统计执法监督处(政策法规处)。组织实施对全市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预防和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和其他重大统计违法行为;受理、办理、督办统计违法举报,承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事务;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信用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对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承办监督民间统计调查活动;办理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国民经济核算处)。监测预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核算和管理全市及县(区)地区生产总值;承担高质量发展等监测评价考核方面的工作;提供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管理综合统计数据库(含部门数据);组织拟订实施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统计全程质量管理制度;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承担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发布工作;组织实施市县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和社情民意调查。组织全市投入产出调查,编制全市投入产出表、资金流量表(实物交易部分)、资产负债表;开展资源环境核算工作,探索牵头编制全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指导县(区)开展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展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统一管理派生产业增加值核算数据;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 工业统计处(能源资源环境统计处)。组织实施全市工业统计调查;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能源、资源、环境、气候统计制度;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统计数据;利用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工业运行及景气状况进行监测;负责开展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统计基础工作;配合节能主管部门开展全市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考核监测;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环境、温室气体排放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协调负责能源生产消费、生态文明建设、绿色发展统计工作及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综合评价;进行统计分析。

(五)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房屋、公用事业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 贸易外经统计处(服务业统计处)。组织实施全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全市服务业企业、互联网相关新经济、财政金融、交通运输的统计调查,研究编制服务业生产指数;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财政、金融、税收、交通运输、邮电等统计数据;负责协调功能区(开发区、园区、新区)统计工作;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社会科技和人口就业统计处。组织实施全市科学技术、文化产业、人口、劳动力、工资、企业用工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调查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妇女儿童、人口、就业、工资和社会保障等统计数据;对相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相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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