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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十佳单位”“百佳统计示范诚信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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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统计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洋河新区,市局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企业统计建设,更好地发挥先进示范带动引领作用,现就做好2019年度“十佳单位”、“百佳统计示范诚信单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乡镇(街道)及在全市范围内纳入联网直报,并且连续上报1年以上的“四上”企业(单位)。各地区所辖乡镇(街道)、企业向所在地统计管理机构申报,市直属企业向市统计局相关处室申报或推荐,2018年度“十佳单位”、“百佳统计示范诚信单位”不在申报范围。

二、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使用标准A4纸,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内容包括:

(一)申报表。申报单位要如实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对填报内容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书面报告。申报单位要按照评选标准及结果应用说明对单位统计建设情况和典型经验作全面总结,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请各地于2020年1月15日之前报送相关材料,联系人:庄云云,联系电话:8436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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