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统计局中心工作,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科学统计的能力和水平。现将市统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 认真整改落实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切实解决统计问题。
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向市统计局反馈统计督察意见,指出市统计局统计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意见。市统计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压实责任,聚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以下简称《选编》)学习、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落实、数据质量管理、业务培训指导、执法检查、基层基础建设等薄弱环节,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把督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全市统计系统以统计督察整改为契机,以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全面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先后组织开展学习培训20多次、调研指导30余次、执法检查6次、出台制度文件8个,全力推动整改落实。经过不懈努力,江苏省统计局第1统计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1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全面整改。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获得省局高度认可。
2.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据《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宿统发〔2021〕19号)、《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省统计“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宿统发〔2021〕36号),组织各县区统计局认真开展2021年度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全面完成省局抽取的216家联网直报企业的执法检查任务。5月份,市局对省局统计督察反馈的7家统计数据失实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5家存在轻微违纪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改正,对2家存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罚款1.8万元。宿豫区统计局对2家存在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的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罚款1.1万元。
11月19日,市统计局联合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重点检查2020年度及2021年三季度统计工作开展及统计数据质量。从检查结果来看,两家单位能够积极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完整,上报的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无差错。
3. 扎实推进统计信用工作。市统计局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如《宿迁市统计信用信息采集认定记录报送制度》、《宿迁市统计局进一步加强统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宿迁市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宿迁市统计信用监管评价体系(试行)》、《关于加强和完善对统计领域失信问责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的通知》、《宿迁市统计信用“红黑名单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坚持依法依规采集、认定、推送、公示调查单位及统计人员统计信用信息。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统计诚信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企业自主申报、县(区)统计部门初审、实地审查、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一体化审查、外网公示等环节,认定江苏箭鹿毛纺股份有限公司等55家企业为2021年度宿迁市统计诚信企业。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4.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认真进行了往年制发的法规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上报了清理结果报告。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5. 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年初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制定《宿迁市统计局2021年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对重大行政决定,安排局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
6. 建立并实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落实《宿迁市统计局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聘请宿迁向天律师事务所吴宜杰律师为市统计局常年法律顾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 落实优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坚持在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保存过程资料。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住局纪检组加强了对统计执法过程和统计数据实地核查过程的纪律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8. 依法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依据统计法和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统计资料和信息,发布统计公报。建立了新闻发言人、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统计数据信息。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措施
9. 积极推进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学法活动。推进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按时向省局上报并通过国家联网直报平台上报记录和信息。
10.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局主要领导先后2次为市委党校主体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市级机关部门领导和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治专题培训;举办各县区局主要负责人和乡镇统计人员统计法治能力培训班;举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统计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奖竞答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广大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科学统计。11月19日上午,市统计局召开全市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建设培训会,邀请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两位处长专题授课,市县区统计人员144人参加培训。12月4日,市统计局法律顾问为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民法典》知识讲座。
积极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如庆祝建党100周年、“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法颁布日”等。建立统计宣传矩阵,与宿迁日报社、速新闻、中国信息报等宣传媒体联动,统筹统计内外网、统计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平台建设,形成统计宣传综合力
(八)其他有特色的工作和创新举措
11. 构建全市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并落实了源头企业的《统计数据质量自查与承诺制度》、实施过程的《联网直报各环节责任清单制度》、控制结果的《“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制度》等“三位一体”相互关联的统计数据质量防控机制,着力构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统计制度体系。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 部分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意识不强,虚报、瞒报统计数据现象还时有发生。
2. 统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
(二)存在不足的原因
部分单位严格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的责任感还不够强,少数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深度不够。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统计改革、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对统计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地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局党组会、办公会4次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要工作。
(二)夯实各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县区统计机构签订并递交《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书》。
(三)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用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后宁在宿迁日报发表“依法治统、依法统计谱写新时代现代化统计新篇章”署名文章;在局月度推进会、全市统计工作会上组织统计法治学习,督促推进统计法治目标任务的落实,全面提升全市统计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能力。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过程。推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学习纳入各级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进一步巩固省统计督察整改成效。全市统计系统要继续对照省统计督察反馈问题,坚持不懈在更高层次上抓好落实,绝不能出现整改结束,可以歇歇脚、松松劲现象。建立健全防惩统计造假长效机制,对已经完成整改且需长期坚持的工作,努力推动形成常态化长效机制,适时主动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要持之以恒抓好数据质量,要定期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按照《意见》规定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体系,推动实施领导干部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
(三)扎实推进统计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努力营造不敢、不能、不想统计违法的氛围。认真制订8.5统计普法五年规划和2022年统计普法计划、2022年统计执法检查计划和统计数据实地核查计划,加强统计执法工作和统计数据质量实地核查工作,严惩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努力营造不能、不想、不敢统计违法的氛围和环境。
(四)进一步推进诚信统计建设。认真落实《宿迁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宿迁市统计信用“红黑名单榜”实施办法》,继续开展统计诚信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依法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进行公示和联合惩戒。
(五)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政务服务一张网、依法履职、平安建设等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